郑州:拍卖公共停车场!

2009/8/21 12:38:52 人评论

作者: 上传时间: 2009-08-21 关键字:  “老张开车去购物,傻了。商场外面没车位,满了。绕着商场开几圈,东西没买,回家了。。。。。。”这首正在河南郑州司机中开始流传的新民谣,直指目前社会关注的焦点——停车难。  4月13日上…

 作者:                上传时间:  2009-08-21                关键字:

  “老张开车去购物,傻了。商场外面没车位,满了。绕着商场开几圈,东西没买,回家了。。。。。。”这首正在河南郑州司机中开始流传的新民谣,直指目前社会关注的焦点——停车难。
  4月13日上午,郑州市科技馆多功能厅内爆发了一场争夺战,数十个争夺者在角逐郑州市首批“四桥一路”21个停车场的539个车位的经营权。上午9时,拍卖会准时开始,郑州市工商局专业分局的两名工作人员在现场进行监督。大厅里座无虚席,还有多人因无座位而站着。据承担此次拍卖会的郑州公物拍卖行负责人介绍,报名参加此次拍卖会的竞拍者有20多个,其中有6个竞拍者准备参加这21个停车场经营权的整体竞拍。
  9时20分,拍卖师在宣布了拍卖规则后,公布了21个停车场经营权整体拍卖起拍价为100万元,加价幅度为2万元。如果没有人整体竞拍,就对21个停车场进行逐一拍卖。几分钟后,9号竞拍者首先举牌,约半分钟后,56号竞拍者举起了牌子,将价格抬高到104万元。以后,就成了9号和56号两位竞拍者的单打独斗,当9号竞拍者叫出154万元时,56号没有立即举牌,拍卖在喊到第二声时,眼看9号竞拍者就要拿到21个停车场的使用权,56号又举起了牌子,价位冲至156万元。这时,所有的人都把眼光集中到9号竞拍者身上,当拍卖师喊出第三声时,9号竞拍者最终没有举牌。于是,在经过27轮的竞相叫价后,郑州市首批21个停车场为期1年的经营权就归属56号竞拍者,成交价为156万元。
  据郑州公物拍卖行的有关人士说,原来以为整个拍卖不会有人竞拍,单个停车场将会争得很激烈,没想到整体拍卖一次成功,拍卖槌只用了一次,可以说是“一槌子买卖”。拍卖会结束后,记者采访了郑州市停车场管理中心负责人。他说,过去郑州市的机动车停车场为多家管理,各自为政,违章占道严重。郑州市人民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全市所有停车场均纳入郑州市停车场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同时对公共停车场重新进行规划、建设、拍卖和监督。将公共停车场分为特种路段、繁华路段和非繁华路段,按车位多少、位置好坏等确定拍卖底价进行拍卖。对沿街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停车场进行公开拍卖,而且每年拍卖一次。
  目前,郑州市有关部门正对全市现有的停车场进行摸底调查,调查工作已基本结束。现有的公共停车场,其拥有的车位在1万个左右。随后,郑州市停车场管理中心将陆续委托拍卖行对所有公共停车场进行拍卖。所得资金全部上交财政。
  停车场拍卖了,价格会不会涨价呢?这才是司机们最关心的问题。有关人士分析,竞拍者花156万元的巨资购买了首批539个停车位1年的经营权,平均每个车位1年至少要收回2900元停车费才能收回成本,而现在郑州市实行的是按次收费,竞拍者要想赢利也非易事。就这个问题,郑州市物价局收费处处长平年佑说,停车场的收费仍然采用过去的方法,具体的收费标准也必须经物价部门审定。这次21个停车场、539个车位拍卖出去后,获得经营权的单位还必须到郑州市物价局去办理新的收费许可证。这些停车场都必须设立公示牌。在短时间内,收费标准暂不会调整,在物价局没有批准新的收费标准前,这些停车场不得私自调价。
  计时收费是否可行?郑州华普奥原电子泊车设备有限公司负责人透露,这21个停车场大部分处于繁华地段,车流量很大,但郑州市执行的还是计次收费制,停车场的使用率不高,许多车辆无法使用停车场。为了提高停车场的使用率,让所有的车辆都能使用公共停车场,焉步将向有关部门提出实行计时收费制。对于计时收费,郑州市物价局一位负责人表示说,目前就实行公共停车场的计时收费,条件还不成熟。但计时收费是一种方向,也有许多优点,郑州市有关部门现在正对计时收费制进行论证。
  从郑州市最近的一系列“动作”来看,停车场管理混乱似乎是“罪魁祸首”。而郑州市也正是先拿停车场“开刀”的:今年3月1日《郑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正式实施,郑州市政府对市区停车场实施统一管理:4月13日,又对公共机动车停车场(首批)经营权进行拍卖。
  至于为何先拿停车场“开刀”?新近成立的郑州市停车管理中心的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目前郑州市的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比较混乱,既有各区公安分局车管会管属的,也有辖区街道办事处管属的。有的停车场没有收费公示牌,画上白线就收费,让人难辨真假。”现在,郑州市政府的意图非常明显,先理顺停车场的管理问题,使停车场管理不再混乱,然后,再把停车场的使用经营权推进市场,进行公开拍卖,吸引社会资金来投资开发停车场,使之成为一个既有社会效益又有利可图的“行业”。这从《郑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第八条“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就可以看出,而且“建设公共停车可享受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优惠政策。”
  然而,郑州市这样做真能让停车难成为往事吗?比如,即使给了很多优惠政策,并没有多少社会资金投资开发停车场怎么办?还有,实行此项政策后,必定还会遇到其他不可预知的问题,这都是构成停车难的潜在因素。当然,我们是希望郑州市能解决好停车难问题的,就像郑州市拍卖停车场开全国先河一样,我们也希望郑州市解决停车难也能开全国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