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会展中心建筑物拆除权拍卖公告
台城拍(2022)第13期
本公司受委托,定于2022年5月11日上午9:00时在温岭市城东街道九龙大道166号温岭新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楼大会议室公开拍卖下列温岭会展中心地面建筑物及相关附属设备的拆除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的概况:
位于温岭市城西街道中心大道357号、359号,温岭会展中心拆迁红线内(围墙内)的地面建筑物及其附属的中央空调、变配电、消防等相关设备的拆除权。
包括:1、建筑物:拆迁红线内拟拆除房屋有证建筑面积为13740.85m2,无证建筑面积173.90m2;
2、相关设备:展厅的水冷中央空调工程设备机组、办公区中央空调、变配电设备以及消防工程设备。
该拆除权整体拍卖,起拍价210.10万元,竞买保证金100万元。
相关说明:
1、拟拆除建筑物和相关设备不包含下列财产物资:
(1)会展中心两个大门口的三个门卫室和北面广场上的厕所;
(2)会展中心西北角围墙内的大型电子显示屏;
(3)会展中心西南角围墙内(温岭第一人民医院对面)的露天变压器组;
(4)会展中心的围墙;
(5)会展中心东南角的临时建筑。
2、除上述第一条不包含的财产物资外,其它拆迁红线内(红线图附后)在交付时存在的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等均需要拆除,包括树木绿化迁移;具体数量及状况以标的物实际交付为准,如实际面积与上述面积有出入的,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及成交价。
3、拆除验收标准:拍卖标的交付后,买受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拆除并清空标的范围内全部应拆除的建筑物、相关设施设备及地面树木绿化,包括建筑物的圈梁基础必须一并拆除;但不得开挖会展中心西、北两侧广场的地面(保留现有地面铺装),建筑物拆除后的地面标高,必须与会展中心西、北两侧广场现有地面标高保持相同;拆除并清空后要求场地保持平整(即恢复零平面),须达到政府验收标准。
4、标的物具体交付时间,以委托人书面交付通知书为准,买受人接到书面通知后方可进场施工作业。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更名(以报名时为准)或将拍卖标的转包给其他公司或个人。
温岭会展中心拆迁红线图:
二、竞买人资质:
竞买人必须是浙江省范围内具有贰级(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具有贰级(含)以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企业。
三、拍卖方式 :
用增价拍卖方式,最高应价者成交,设保留价。
四、报名时间及展示时间、地点:
报名和展示同步进行,自2022年5月9日起到5月10日下午4:30时止(工作时间),展示地点为标的所在地现场;
五、报名须知事项:
有意竞买者,报名时须提供单位公章及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企业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若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与竞买的,还应提供经单位所在地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质和证件均需审核确认后才能报名。并交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 (户名:台州市城乡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椒江市府大道支行,账号:580004454200015)。到温岭新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楼会议室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并领取竞买资料;未中拍者的竞买保证金在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请竞买人在进入拍卖标的展示现场、拍卖报名及拍卖会现场均需: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和行程码,配合体温测量。
本次拍卖会有因疫情防控需要而延迟的可能,若延期举行以通知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0576-81688622 15888609997
台州市城乡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