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城东街道原温岭市锦屏塑料泡沫厂等两家收储企业厂区的
地面建筑物拆除权拍卖公告
台城拍(2023)第22期
本公司受委托,定于2023年8月2日上午9:00时在温岭市城东街道横湖中路温岭新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七楼会议厅公开拍卖下列原温岭市天源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和原温岭市锦屏塑料泡沫厂两家收储企业厂区的地面建筑物拆除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的概况:
位于温岭市城东街道曙光西路1号原温岭市天源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和曙光路原温岭市锦屏塑料泡沫厂两家收储企业厂区拆除红线内(红线图附后)现存的地面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10626.87㎡的建筑物拆除权。该拆除权整体拍卖,起拍价71.9万元,竞买保证金30万元。
相关说明:
1、拟拆除建筑物不包含下列财产物资:
(1)拆除红线图L区块、M区块周边的全部围墙;
(2)拆除红线内的全部水泥地面(包括厂区道路水泥地面、场地水泥地面、建筑物室内的水泥地面);
(3)拆除红线内全部建筑物地面以下的建筑结构(包括建筑物圈梁基础部分);
2、除上述不包含在内的财产物资外,其它拆除红线内在交付时存在的地面建筑物、附属设施等均需要拆除;具体数量及状况以标的物实际交付为准,如实际面积与上述面积有出入的,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及成交价格。
3、拆除验收标准:拍卖标的交付后,买受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拆除并清空标的范围内全部应拆除的建筑物及相关设施设备;但不得开挖全部水泥地面(包括厂区道路水泥地面、场地水泥地面、建筑物室内的水泥地面);不得开挖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地面和地面以下部分的建筑结构(包括建筑物圈梁基础部分);拆除并清空后要求保持场地平整,须达到政府验收标准。
4、标的物具体交付时间,以委托人书面交付通知书为准,买受人接到书面通知后方可进场施工作业。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更名(以报名时为准)或将拍卖标的转包给其他公司或个人。
6、建筑物拆除后的可利用材料归买受人所有。
二、竞买人资质:
竞买人必须是浙江省范围内具有叁级(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企业。
三、拍卖方式 :
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最高应价者成交,设保留价。
四、报名时间及展示时间、地点:
报名和展示同步进行,自2023年7月31日起到8月1日下午4:30时止(工作时间),展示地点为标的所在地现场。
五、报名须知事项:
有意竞买者,报名时须提供单位公章及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企业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若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与竞买的,还应提供经单位所在地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质和证件均需审核确认后才能报名。并交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 (户名:台州市城乡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椒江支行,账号:580004454200015)。到温岭市万昌中路九龙国际大酒店九楼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并领取竞买资料;未中拍者的竞买保证金在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咨询电话:0576-81688622 15888609997 网站http://www.zjctah.com
台州市城乡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