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玉工商[11前拍字第17号
本公司受法院委托,定于2011年5月11日上午9时在玉环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拍卖下列房地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简况、起拍价及保证金:
1、被执行人谢志华、李爱英所共有的位于玉环县珠港镇坎门解放南路223号78幢B单元502室套房,建筑面积138.15㎡,未办理土地证分割,起拍价50万元,保证金10万元。
2、被执行人黄贤坤、管爱珍所共有的位于玉环县大麦屿街道陈屿龙港路27号(陈屿龙山居35幢8号)一间四层楼房,建筑面积192.6㎡,出让住宅用地面积59.4㎡,起拍价60万元,保证金12万元。
二、拍卖方式:采用增价拍卖形式,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者成交。
三、报名须知:凡报名者须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开户单位:玉环县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玉环支行 帐号:840012419808094001)。拍卖结束,未中拍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四、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5月10日下午5时止,现场。
五、报名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5月10日下午5时止到本公司或于5月10日到玉环长康宾馆。
六、与标的相关的权利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有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丧失相关权利。
联系电话: 88829353 88829352 监督电话:87230238
网址:www.zjctah.com www.tzpm.net
浙江城乡拍卖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