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温岭市管道燃气公司第二气化站建筑物及附属设备拆除权
拍卖公告
台城拍(2024)第17期
本公司受委托,定于2024年4月 11日上午9:00时在温岭市城东街道横湖中路温岭新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七楼会议厅公开拍卖下列原温岭市管道燃气公司第二气化站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拆除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的概况:
位于温岭市城西街道高洋村阳光大道以北、横湖北路西侧原温岭市管道燃气公司第二气化站拆除红线内(拆除红线图附后)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拆除权。包括:1、拆除红线内拟拆除总房屋建筑面积1144.38㎡的建筑物(包含地下室、建筑物的圈梁基础);2、附属设备:低温液体气化器8个、低温储罐4个、低温液体增压器4个、锅炉2个、消防泵2台、低温气体加热器1个、循环水NG加热器1个、调压计量撬1个、柴油机发电机组1台、变配电柜1套以及天然气管道阀门等;3、拆除红线内建筑物室内外的水泥地面(厚度30厘米)。该拆除权整体拍卖,起拍价68.5万元,竞买保证金20万元。
附图:
温岭市城西街道高洋村阳光大道以北、横湖北路西侧原温岭市管道燃气公司第二气化站建筑物拆除红线图
相关说明:
(一)拟拆除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不包含下列财产物资:
(1)拆除红线四周的围墙(红线场地内的围墙需要拆除);
(2)拆除红线内建筑物室内外水泥地面30厘米以下部分的渣土;
(3)拟拆除建筑物地下室地面30厘米以下部分的渣土。
(二)除上述第(一)条不包含的财产物资外,其它拆除红线内在交付时存在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设施设备等均需要拆除(包括清空绿化树木);具体数量及状况以标的物实际交付为准,如实际面积数量与上述有出入的,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及成交价。
(三)拆除验收标准:拍卖标的交付后,买受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拆除并清空标的范围内全部应拆除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包括建筑物的地下室、圈梁基础及室内外的水泥地面(拆除厚度不得超过30厘米)必须一并拆除;建筑物拆除后的地面高度,与现有水泥地面(临横湖北路大门入口路面)的落差不得大于30厘米;地下室拆除后土方不回填(地下室地面的拆除厚度不得超过30厘米);拆除并清空后要求场地保持平整(即恢复零平面),须达到政府验收标准。不得损坏横湖北路的道路绿化带和人行道路面。
(四)标的物具体交付时间,以委托人书面交付通知书为准,买受人接到书面通知后方可进场施工作业。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更名(以报名时为准)或将拍卖标的转包给其他公司或个人。
(六)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拆除后的可利用材料归买受人所有。
二、竞买人资质:
1、具备:浙江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GC2级及以上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资质)或取得石油化工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2、提供与本项目同类且相应规模(或以上)拆除项目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
3、提交本项目的拆除施工方案;
4、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拍卖方式 :
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最高应价者成交,设保留价。
四、报名时间及展示时间、地点:
拍卖标的展示和本项目拆除施工方案以及相应项目业绩的提交同步进行,均自2024年4月4日起到4月7日下午4:30时止(工作时间),展示地点为标的所在地现场;
本项目的拆除施工方案和业绩证明材料经拍卖委托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报名时间:自2024年4月9日起到4月10日下午4:30时止(工作时间)。
五、报名须知事项:
有意竞买者,报名时须提供单位公章及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企业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拆除施工方案,6、业绩证明材料;若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与竞买的,还应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质和证件均需审核确认后才能报名。并交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 (户名:台州市城乡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椒江支行,账号:580004454200015)。到温岭市万昌中路九龙国际大酒店九楼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并领取竞买资料;未中拍者的竞买保证金在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联系电话:0576-81688622 15888609997 网站http://www.zjctah.com
台州市城乡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