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上传时间: 2011-03-31 关键字:拍卖
如果您手中有合适的藏品需要出售,您便可以委托拍卖行来代为操作。一般来说,想通过拍卖会交易艺术品的卖家,大致应从以下7个方面依次入手,与拍卖行密切配合,从而完成一整套拍卖过程。
1.藏品定位
目前中国国内艺术品拍卖分类尚没有统一的标准,大多由各拍卖行根据业务习惯、货源情况、外界走势等因素来进行划分。此外,根据对市场发展的挖掘和预测,作为卖家,应为藏品寻找运作模式正规、操作标准专业的拍卖行,多听取专业意见,对藏品提前有一个较为准确的初步定位。
2.送样估价
初步认定拍卖行后,可与其联系预约相关部门的专家,并通过藏品实物或图片请专家进行评估。需要注意的是,应当尽可能附上相关的详细信息数据,如作品权属、年代出处以及流传情况等,为拍卖行顺利接受委托创造条件。
3.鉴定估价
拍卖行见到实物后,将负责进行充分的鉴定和估价。这一过程主要判断其经济价值,也就是它在艺术品拍卖市场上有可能达到的销售价格,即预估拍价。
4.签订合同
藏品通过估价后,卖家与拍卖行双方便可在协商基础上签订书面形式的委托拍卖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包括拍品保留价、费用支付以及日程安排等细节。保留价是双方协商后得出的,它表明拍卖行不得低于该价格拍卖该物品。费用支付一般涉及拍卖行在拍卖成交后应向卖家支付的拍卖收益、卖家应付的成交佣金、不成交手续费以及可能发生的图录费、运输费、保管费、保险费等。
5.图录和宣传
图录是艺术品拍卖的专用书面广告,内含全部上拍作品的名称、彩照,并配以适当的文字说明,会由拍卖行发送给潜在客户,有利于卖家的作品叩开艺术品拍卖市场的大门。此外,拍卖行还会与媒体联系对某些拍品进行针对性的推广和宣传。
6.预展
拍卖会前所有拍品会参加公开展示。预展一般在正式拍卖之前,为期两天。预展时,专家会在场解答买家咨询,预展是在图录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卖家的作品推向艺术品拍卖市场的有效措施。
7.正式拍卖
这是艺术品拍卖过程中的核心部份,通常各拍卖行会将所有拍品分成几类在几日内展现在拍卖会上。届时,卖家也可以亲临现场观看拍卖,但是不得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