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玉工商[12]前拍字13号
本公司受法院委托,定于2012年4月11日10时在玉环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拍卖下列房地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简况、起拍价及保证金:
1、原章魁方所有的位于玉环县干江镇梅岭村欢宾路67号一间四层楼房,建筑面积218.64㎡,集体用地面积67.63㎡,仅限台州市范围内的农业户籍人员报名竞买。起拍价20万元,保证金4万元。2、原黄文君、张丽燕共同所有的位于玉环县清港镇迎宾路20号处五层的一套房屋,建筑面积92.2㎡,商业服务业用地。起拍价20万元,保证金5万元。
二、拍卖方式:采用增价拍卖形式,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者成交。
三、报名须知:竞买人须在4月9日前缴纳保证金(户名:玉环县人民法院 开户行:中国银行玉环支行(执行款专户),帐号:840012419808094001),并持法院收据、本人身份证(1号标的须带户口薄)等有效证件于4月10日前到本公司或于10日到玉环长康宾馆办理报名手续。未中拍者在五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四、展示时间、地点:2012年4月9日—10日17时止,现场。
五、与标的相关的权利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丧失相关权利。
联系电话: 88829353 88829352 监督电话:87257117(玉环法院)87230238(工商)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本公司网站(www.zjctah.com)台州拍卖网(www.tzpm.net)、玉环法院网(www.yhfyw.gov.cn)上查询。
浙江城乡拍卖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