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城乡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本公司受天台县人民法院委托,经工商局备案天工商[12]前拍字第11号,定2012年4月18日上午10时在天台县人民法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拍卖下列房地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简况、起拍价及保证金:
原胡国相所有的位于天台县赤城街道飞霞路19号的五层楼房一间,土地证号为天台国用2008字第02002号,土地使用面积为42.63㎡,用途为商业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72年5月26日。房权证号048988号,房屋建筑面积221.8㎡,按现状拍卖。起拍价109万元,保证金11万元,设有保留价。
二、拍卖方式:采用增价拍卖形式,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者成交。
三、报名时间、地点:竞买人必须在4月16日前缴纳保证金(开户行:天台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天台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帐号:201000085674622)。并将缴款凭证送至天台法院开具收据。并持法院收据、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于4月17日前到本公司或于17日到天台县人民法院一楼大厅(天台县始丰街道和合北路159号)办理报名手续。拍卖结束,未中拍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四、展示时间、地点:自2012年4月16日起至17日下午5时止,现场。
五、与标的相关的权利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丧失相关权利。
联系电话: 88829331 88829352 监督电话:81309111(天台法院)83882419(工商)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本公司网站(www.zjctah.com)、台州拍卖网(www.tzpm.net)上查询。
浙江城乡拍卖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