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众拍网 发布时间: 2014-02-18 09:43:39
自去年6月份浙江法院自行组织上淘宝网拍后,去年12月江苏省高院规定,全省法院系统诉讼资产全部上淘宝网拍卖,据悉,还有其他省法院也在紧跟上,推行淘宝网拍模式。
不少新闻媒体也是一片赞扬声,对这一新生事物歌功颂德,称赞淘宝向法院提供网拍平台,而且是零佣金,法院自行组织上淘宝网拍。增加了透明度,通过网络拍卖,扩大了招商面,提高了成交率,淘宝网拍是司法改革中的创新。
淘宝网拍模式是不是创新,只有了解我国司法标的拍卖的演变过程和实际情况,才有发言权和评判权,才能作出评判。而有些媒体根本不知道司法拍卖前前后后究竟是怎么回事,就标上改革创新的热词。
我国司法拍卖在2000年后,由法院新成立的执行局统一负责对外委托拍卖公司拍卖,2004年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七条强调,拍卖机构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经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协商不成立,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或被执行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确定的拍卖机构中,采取随机的方式确定。实际操作中,法院执行局大都采取需案件双方当事人选定拍卖机构,但这种做法无法避免人为因素。2006年前后,执行局的对外委托拍卖权交给了司法鉴定部门,2009年,《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管理有关规定》第七条强调,人民法院选择评估拍卖机构,应当在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的机构名册内,采取公开随机的方式确定。拍卖公司依据最高法院规定和拍卖法严格按照拍卖程序操作实行公开拍卖,并接受法院、工商、商务等部门的监督和监管,每次拍卖前都要向工商部门报送拍卖资料,在报纸发布拍卖公告,公开组织拍卖会,竞买人在拍卖现场竞价拍卖时,现场主持的拍卖公司和所有拍卖操作人员都在非常透明的状态下进行操作。
如今司法拍卖标的不但从司法鉴定部门回到了执行局,而且由执行局自行组织上淘宝网拍,拍卖底价及每次降价幅度的确定,竞买人信息,竞拍情况,成交结果,评估资料,拍卖资料全部由执行局掌握。他们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没有第三方参与,更没有第三方监管、监督。即使法院纪检部门监管,也是同一个法院的两个部门,根本不属第三方,淘宝网只提供网拍平台,不参与拍卖的组织工作。
没有第三方参与,也没有第三方监管和监督的拍卖,涉及标的双方当事人也不了解拍卖过程的拍卖,其透明度、阳光操作究竟怎样,如何解释。
谁都知道,回老路不是创新,淘宝司法网拍模式,不仅是回老路,而是后退好几步,创新之举怎么理解?
还有想不通的是,既然由司法鉴定部门对接委托拍卖,为什么让司法鉴定部门组织网拍呢? (作者:潘振华,QQ:1172396433 欢迎加微信交流!)